2018年2月10日 来源:农民日报
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这是我国新时代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总抓手。落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,需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,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,努力清除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种障碍,激发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和各类主体的活力,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第一,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基本条件。一是深化农村承包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“三权”分置改革,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,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流转权能,更好地放活土地经营权。二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给广大农民、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。三是建成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,真正使承包地产权“转”起来、“活”起来。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的金融支持系统。
第二,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。一要做好顶层设计,建立健全归属清晰、权能完整、流转顺畅、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,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。二要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,把集体家底摸清摸准。三要在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确认的基础上,做好资产折股、量化到人的工作。四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,以股份合作、资产租赁、集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,推动资源变资产、资金变股金、农民变股东,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,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。五要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构,代表集体对资产进行经营、管理、保护。
第三,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乡村振兴的一条主线。一是去库存,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政策性粮食库存达到或超过正常储存年限,可以通过拓展农业产业链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等有效措施去掉库存。二是调结构,要按照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个标准,强化供给的适应性、动态性和有效性,着力调整优化农产品的品种、品质、产地结构,使绿色、有机、优质、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进一步增加。三是添动力,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着力培育新动能、打造新业态、扶持新主体、拓宽新渠道,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。四是强科技,让科技创新成为农业发展的新引擎,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、劳动过程机械化、生产经营信息化,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,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,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小农式生产、粗放式经营的现状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。
第四,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。一是加快培育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二是创立主体多元、模式多样的经营模式,例如“公司+园区+专业合作社+家庭农场”模式、“农业共营制”模式、“田园综合体”模式、“大园区+小业主”模式,等等。三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,把小农户纳入乡村振兴的轨道。
第五,深化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大依托。一是深化省、市、县三级财政预算制度改革,切实落实“城市反哺农村”“工业反哺农业”“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农业农村”的要求,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,把财政支农的蛋糕做大。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,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,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、农业服务业、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。三是探索财政支农资金市场化运作机制,提升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。四是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,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,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。五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,加强乡村道路、水电管网、水利设施、文化体育场地、停车场、厕所、垃圾场、污水处理站等公共设施建设。
第六,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。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。二是建立“银行+农合联+新型主体”的农村金融合作机制,扩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投入。三是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,对涉农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和考核办法,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,解决投放“三农”贷款积极性不足的问题。四是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,提高县市覆盖面,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,支持现有大型金融机构增加村镇网点,解决投放“三农”贷款市场主体不足的问题。五是解决农民贷款难、担保难等问题,构建农村信用体系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,降低农村金融风险。六是根据农民的理财需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,盘活农民手头的闲钱,为农民提供专业化、个性化、多样化的理财服务,让农民轻松理财、稳定收益。
第七,深化乡村治理体系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。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。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、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。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发展和壮大农村党组织,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、影响力、战斗力。二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按照“精简、统一、效能”的原则,减少管理层级,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。三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结构和民主议事机制,以村民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为基本内容,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、村务公开制度、民主理财制度、村务监督制度等,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促进乡村建设和发展。四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,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、知法守法、诚信守约意识,引导广大农民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。五要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治理过程中,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,引导农民崇德向善、移风易俗。六要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,打造综合、便民、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,实行“一门式办理”“一站式服务”,提高服务管理效能。
第八,深化干部人才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。一是制定“三农”干部队伍建设规划,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、配备、使用,出台激励措施,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,引导优秀干部到农村去建功立业,让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得到提拔重用,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、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。二是从市、县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中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农村去挂职锻炼,充实农村干部队伍,发挥挂职干部的资源优势和能力优势。三是探索“岗编分离”机制,支持和引导高校、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到乡村兼职或离岗领办企业,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、资金、信息入股等形式,与农民和专业合作社、企业合作发展产业。四是鼓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、大中专学生、退伍军人、在外企业家等人才回乡工作或者创业,鼓励和支持农村中的种植高手、养殖能人和能工巧匠等乡土人才扎根乡村,不断壮大农村人才队伍。五是发挥市、县党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培训功能,加大对农村干部和农业人才的培训力度,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。
(作者系吉首大学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