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夯实乡村振兴 体制机制保障——三论学习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
发布时间:2018-03-19  浏览次数:   来源:  

2018年2月6日       来源:新华社
 
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题:夯实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保障——三论学习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
新华社特约评论员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,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加快形成工农互促、城乡互补、全面融合、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,推进体制机制创新,增强改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。
长期以来,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,造成农村严重“失血”“贫血”,成为发展短板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必须抓住钱、地、人等关键环节,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,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、平等交换,不断激活主体、激活要素、激活市场。
制度具有管长远、管根本的作用。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,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,深化农村土地制度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,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,让农民吃上长效“定心丸”,让全社会强农惠农的力量充分汇聚起来,为乡村振兴添活力、强动力、增后劲。
“功以才成,业由才广。”乡村振兴既要留得住绿水青山,也要留得住人才青年,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,强化人才支撑。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,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,畅通智力、技术、管理下乡通道,大力培育新型农民,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,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,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,造就更多乡土人才,聚天下人才而用之。
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,创新投融资机制,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、金融重点倾斜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,解决好“钱从哪里来”的问题。公共财政要以更大力度向“三农”倾斜,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;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,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;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,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,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农村,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,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、总量持续增加。
坚持和完善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领导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。“雁飞千里靠头雁”,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、政府负责、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,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,形成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,各级干部要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,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,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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